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遵守学校办公时间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驻校区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8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决定,今年年初起,在学校明故宫校区和将军路校区实行统一的行政办公时间。上学期期末,有部分师生反映,在规定的办公时间内到一些部门办理相关事务时找不到工作人员。为此,再次明确校区行政办公时间,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请各部门、院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学校办公时间规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确系工作原因不能到岗办公的,要及时予以通告说明或由其他工作人员代行处理有关业务。
特此通知。
将军路校区党工委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
机关党委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