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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23作者:审核:供图:来源:南航将军路校区管委会点击:58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将军路校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党政字〔2013  12


关于做好“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评优工作的通知

将军路校区党工委各支部、管委会各基层管理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部署,落实校党委对校区工作的要求,总结“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激励和引导更多的教职工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上境界、转作风、化问题、提能力,营造校区“一切为了师生,一切依靠师生,一切服务师生”的工作氛围。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在校区参加“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的基层单位中开展“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评选对象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成员单位承担校区管理和服务职责并参与“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的基层单位(科、室、中心、班组)、个人、以及各商业网点承租户、绿化养护公司。将军路校区党工委下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2基本条件和要求

总体上要能体现服务意识好,服务质量好,能主动联系师生,解决师生关心的问题。应是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服务单位和优秀个人。

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查摆问题聚焦,承诺联系实际,整改措施到位,师生意见反馈渠道畅通;能够兑现全部承诺,解决突出问题,踏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群众测评中平均满意率不低于70%,饮食服务中心等有盈利要求的基层单位,重点参考服务态度、服务规范满意率;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建立和完善了师生监督机制、党员干部与师生联系机制和师生问题解决问责制;单位氛围好,成员团结合作,能在校区重大活动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工作效果突出。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报: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一直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断追求进步,业务精湛,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基层单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关心校区发展,校园主人翁意识强,能够勇挑重担,在校区重大活动保障中作出突出贡献。

3、主动关怀师生,在本职工作之余能够热心服务师生,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二、推荐名额

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细化至楼宇为基层服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参加活动的基层单位数申报1个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各单位上报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后勤集团18人,其中公寓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和饮食服务中心可推荐3人;保卫处3人;其他单位不超过2人。群众举荐的,或有突出贡献、事迹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个人不受名额限制。

三、评选方法

(一)单位推荐

1、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各基层服务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以来的做法,特别要说明联系师生的途径、办法,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重点总结单位结合师生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期间梳理制度,废、改、立、留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总结需结合单位员工意见和服务对象意见。

参与活动的各基层单位均要上交总结材料,由各上级单位汇总提交。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先由各基层单位自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校区通过网站公示各基层单位自评结果。 

2、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可按照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进个人推荐,推荐工作要结合个人承诺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群众举荐亦可在1229日前将被举荐人的工作单位+姓名+简要的推荐理由发送至邮箱:xiabing@nuaa.edu.cn、新浪微博@南航将军路校区,微信关注南航将军路校区。推荐的先进个人向基层管理服务人员倾斜。

(二)集中申报

各单位于1227日前报送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将军路校区管委会党政办209a,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bing@nuaa.edu.cn,汇总表只需电子版。

(三)组织审核

基层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评优对象的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的对象应经得起检验。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师生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称号和“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四)校内公示

在校区管委会网站、微博和微信上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集中表彰

对优秀基层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进行宣传,继续营造校区提升管理服务工作的氛围,引导各基层服务单位以师生为重,以提高师生满意度为工作目标。

附件:1、基层管理服务单位活动总结表

      2、活动基层组织评优汇总表

      3、活动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

将军路校区党工委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

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基层管理服务单位活动总结表

基层单位名称

活动总结

是否申报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负责人签字:

                                           时间: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基层组织评优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基层组织

事迹材料

是否自荐

单位推荐

 

 

 

不超过200

 

 

 

 

 

 

 

 

“筑牢师生观念,争创师生满意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基层组织

姓名

事迹材料

 

 

 

 

不超过800

汇总表请报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