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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筑牢师生观念,提升服务效能”活动 校区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9作者:审核:供图:来源:南航将军路校区管委会点击:342

将军路校区党工委各支部、管委会各基层管理服务单位:

为继续巩固校区“一切为了师生,一切依靠师生,一切服务师生”的工作理念,寻找身边的精彩,树立身边的榜样,激励和引导更多的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境界、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同时也作为党的群众实践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总结和展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在校区成员单位中开展“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评选对象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基层单位(科、室、中心、班组)、个人、以及各商业网点承租户、绿化养护公司。将军路校区党工委下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2、基本条件和要求

总体上要能体现有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能主动联系师生,解决师生关心的问题。应是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服务单位和优秀个人。

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师生意见反馈渠道畅通,对师生意见能够及时反应,能够解决突出问题,踏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工作不推诿,群众测评中平均满意率不低于70%;饮食服务中心等有盈利要求的基层单位,重点参考服务态度、服务规范满意率;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工作流程合理,建立和完善了师生监督机制、党员干部与师生联系机制和师生问题解决问责制;单位氛围好,有活力,成员团结合作,能在校区重大活动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工作效果突出。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报: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一直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断追求进步,业务精湛,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基层单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关心校区发展,热心公益,校园主人翁意识强,能够积极参与校园管理服务。

3、主动关怀师生,在本职工作之余能够热心服务师生,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服务态度好,师生认可度高。

4工作有激情,有干劲,敢闯敢试不断创新,在单位中带头攻坚克难的。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申报1个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科、室、中心、班组),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细化至楼宇为基层服务单位。各单位上报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后勤集团18人,其中公寓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和饮食服务中心可推荐3人;保卫处3人;校区管委会、教务处、基建处、学生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工程训练中心不超过2人。

三、评选方法

(一)单位推荐

1、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各基层服务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联系师生的途径、办法,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重点总结单位结合师生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总结需结合单位员工意见和服务对象意见。

各基层单位均要上交总结材料,由各上级单位汇总提交。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可自荐,可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校区通过网站公示各基层单位自评结果。 

2、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可按照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进个人推荐,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二)集中申报

各单位于1225日前报送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将军路校区管委会党政办305a,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bing@nuaa.edu.cn,汇总表只需电子版,请用excel形式报送。个人材料申报需提供近期生活照片1张(像素较高),填写事迹汇总表,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以条目形式描述。申报服务育人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要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重点突出团队建设的经验、方法与感悟,重点突出团队的示范效应和影响力。

(三)组织审核

基层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评优对象的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的对象应经得起检验。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师生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称号、“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四)校内公示

在校区管委会网站、微博和微信上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集中表彰

对优秀基层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进行宣传,继续营造校区提升管理服务工作的氛围,引导各基层服务单位以师生为重,以提高师生满意度为工作目标。

附件:1、基层管理服务单位名单

      2、基层管理服务单位总结表

        3、集体先进事迹汇总表  

        4、个人先进事迹汇总表

 

 

将军路校区党工委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

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基层管理服务单位名单

 

单位

基层单位

将军路校区管委会

党政办

计算中心

电工电子中心

绿化队

校区各商业网点

保卫处

保卫办

消防科

治安交通科

校卫队

户籍室

教务处

考试中心

教材科

教学管理办

电教中心

 

基建处

维修工程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学生处

教育科

事务科

资助管理中心

 

 

校团委

江宁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图书馆

江宁服务部

 

 

 

 

校医院

江宁医院

 

 

 

 

工程训练中心

办公室

 

 

 

 

后勤集团

东区公寓

慧园、博园公寓

怡园公寓

质监办

教育超市

班车运行组

航苑宾馆

水电维修班组

电站

绿化保洁

物业管理中心

技术保障部

电信站

收发室

饮食管理办公室

一食堂

学子苑

二食堂

三食堂

四食堂

东区清真食堂

五食堂

翠屏苑

 

 

 

附件2、基层管理服务单位总结表

基层管理服务单位总结表

基层单位名称

活动总结

是否申报服务育人先进基层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3、集体先进事迹汇总表     

筑牢师生观念,提升服务效能集体先进事迹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基层单位

事迹

是否申请先进

 

 

 

200字左右

 

 

 

 

 

 

附件4、个人先进事迹汇总表

筑牢师生观念,提升服务效能个人先进事迹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基层单位

姓名

事迹

是否申报标兵

 

 

 

 

2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