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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动态】我校实施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时间:2015-12-09作者:审核:供图:来源:南航将军路校区管委会点击:165

为加快推进我校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要求,近日,我校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共分1156条,对我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与交流、资源配置等各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方案指出,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是学校运行机制的变革,是指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及其机关下移至学院;按照“学院能管好的事由学院管”的基本原则,逐步实行学院自主管理;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宏观政策,基本标准,筹措、分配和宏观调控办学资源,服务和支持学院的发展需求,指导和审核学院的政策制度,督查和评估学院的发展成效。学院在学校的指导下规划自身的发展目标、承担具体的发展建设任务,制定本单位的政策和制度,统筹支配本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积极主动地争取外部各类资源、平台和项目,对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学院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统称各学院),并适时逐步向学校机关部处及各直属单位推广。

    方案指出,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学校发展目标为牵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理顺校院事权、人财物权关系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资源协调配置为杠杆,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校院责权关系,将总量调控与学院目标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为确保方案实施效果,学校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绩效导向原则,坚持管办评(管理、办学、评价)分离,通过单位自评、群众测评、专项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开展考核评估。对学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学院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价学院领导班子和向学院配置办学资源的主要依据。

方案实施将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我校“三个为本,三个促进”的办学理念,实现“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人才培养目标,全力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关系,赋予学院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

                                                                                                                         (来源:南航新闻网)